曾發表時間:2020/4/10
電力電纜在具有絕緣電阻偏低、泄漏電流偏大或不平衡系數偏高等缺陷的情況下,如果未能xiao chu缺陷而繼續在系統中運行時,必須加強監視。
監視運行的缺陷電纜,應在較短(與標準試驗周期相比)的時間(1~3個月)內重復進行監視試驗,以檢驗缺陷有無變化。經過連續三次以上的監視試驗,而缺陷沒有明顯變化時,則認為該電纜缺陷為固定性缺陷,在作好記錄備考后,可轉入正常運行。
對于監視運行的電纜,應特別注明,并在相關部門登記備案,使運行人員和供電調度引起注意,不至于被忽略而放松監視。
對于監視運行擊穿的電纜,應盡快xiao chu缺陷。